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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宁城县检察院:集中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,加大教育力度
 发布时间:2022/10/27 浏览次数:602

   近年来,宁城县检察院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,进

一步完善犯罪惩戒和预防体系,能动履职,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逐

步完善,不起诉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大背景下,秉承“不诉不是终

结”的办案理念,对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,

做实不起诉案件的“后半篇文章”,努力让当事人“长记性”,防止不

诉了之最大限度提升犯罪治理效果。

 

      近日,宁城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三名犯罪嫌疑人

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,为了加大教育效果,该院还邀请三名犯罪人

在乡镇的政法委员、人民监督员、值班律师监督见证集中宣告

不起诉决定,犯罪嫌疑人张某某、田某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

关移审查起诉。宁城县检察院受案后,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

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。宁城县检察院为避免“不诉了之”,延伸

办案效果,充分发挥《刑法》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,对三名犯

罪嫌疑人集中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,并同步开展训诫,通过当面批

评教育,进一步强调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,提出修复社会关系的

方法措施,督促被不起诉人承认错误、承诺悔改。


三名被不起诉人当场对自己的行为悔过:“自己醉酒后驾车的行

为构成犯罪,给国家和人民带来麻烦,对家人不负责任,给他

人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安全隐患,以后决不饮酒开车,以身作

则,同时告诉家人和身边所有的亲朋好友,牢记喝酒不开车,

开车不喝酒,请求检察院给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,同时主动申

请自愿参加志愿者活动,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那些违反交通

法规的人,千万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。”在场的人民监督员、

政法委员、律师认为,检察院的办案过程公开、公正、透明,

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好。不起诉决定宣告送达结束之

后,被不起诉人主动要求参加交通秩序维护志愿者服务,承

办检察官与交警部门联系后,在宁城县人车流量大的主要交

通路口,经过交警的专业正规培训后,正值下班高峰期在交

警的指导下参与了交通劝导志愿活动。通过违法者变志愿者

的角色转变,以自身个案警示身边人,用个人教训让亲戚朋

友“长记性”。既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,

又让其感受到司法正义的温暖,真正做到改过自新、回馈社

会,实质性强化对不起诉案件涉案当事人的惩治、教育作

用,提升危险驾驶综合治理效果,是非刑罚处罚引入社会

服务的有益尝试。


酒驾是人群里的不定时炸弹,时刻威胁着身边人的生命安全,一次

次违规,一次次侥幸后,终究会为其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,伤害自

己,连累无辜。下一步,宁城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抓好跟踪回访抓好

落实。注重与相关单位、社区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,跟进检察意

见、公益活动等非刑罚处罚措施的执行情况,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

解、社会和谐稳定。


(撰稿:  崔友   刘婕  韩桂芹      )



          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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